機場快速路(馬家湖互通~機場東環線)改線工程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已由武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武發改審批[2015]128號批準了初步設計,所需建設資金來自政府投資。武漢航空港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采購人)擬對本項目機電工程的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交工驗收與缺陷責任期(含試運行期)階段的施工監理服務采用詢價方式進行公開采購,現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報價。
一、采購方式:國內公開詢價
二、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三、采購內容
機場快速路(馬家湖互通~機場東環線)改線工程項目起于馬家湖互通,止于機場東環線,路線全長3949米(不包括匝道長度),其中,主線段設置互通一處,橋梁1座,右線長634米,左線長604米。采用雙向四車道一級公路建設標準,設計速度60公里/小時,路基寬度27米。
本次詢價的范圍為本項目合同段內監控、通信、收費、收費廣場照明系統等工程及對應機電土建等工程的施工、試運行期和缺陷責任期的監理服務。
本工程計劃監理服務期27個月。其中:施工期:3個月,交工驗收與缺陷責任期24個月(含試運行期3個月)。施工監理計劃進場時間為2017年7月(具體工期以采購人的通知為準)。本項目機電工程施工監理共劃分為1個合同段,相應投資額約為957萬元。
四、供應商的最低資格要求
1、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具有交通運輸部核發的公路機電工程專項監理資質,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遞交文件截止日,后同)獨立承擔過(含正在承擔)1項公路機電工程施工監理或1項市政道路機電工程施工監理工作任務;
3、主要人員須滿足如下要求:
主要人員 |
數量 |
資質要求 |
駐地監理工程師 |
1 |
高級工程師,持有交通運輸部頒發的監理工程師證書(機電專業), 10年公路機電工程監理經驗,擔任過1項公路機電工程施工監理或1項市政道路機電工程施工監理項目的駐地或高級駐地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 |
4、近三年無不良信用記錄;
5、本次詢價不接受供應商組成聯合體進行報價。
五、服務時間
2017年7月進場,服務期27個月,其中施工期監理3個月,缺陷責任期監理服務24個月(含3個月試運行期),具體以采購人通知的時間為準。
六、服務地點
采購人指定的地點。
七、報價要求
1、所有報價以人民幣報價,供應商要按詢價函中的要求填寫單價、總價及其他事項,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署(若為授權代表簽署,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簽署的授權書并加蓋公章)。
2、供應商派駐現場人員的人身意外保險及自備設備等財產的有關保險由供應商自行辦理,保險費由供應商承擔并支付,并包含在報價中,采購人不另行獨支付。
3、供應商因完成本項目施工監理服務必須繳納的所有稅費均由供應商承擔,并包含在報價之中,采購人不另行支付。
4、供應商的報價應包含本項目的采購代理費,本項目采購代理費參照《國家計委關于印發〈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及《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部分建設項目收費標準規范收費行為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1]534號)的規定,本次代理服務費金額為按成交價為基數按上述標準規定的方法及相應服務招標費率計算后下浮50%所得金額。該費用不單獨報價,采購人不另行支付。
5、本項目的最高限價為壹拾柒萬貳仟壹佰叁拾伍 元(¥:172135元),供應商的報價不得高于本項目的最高限價。
6、請各供應商務必于2017年7月17日10:00前(當日9:00開始受理)將符合要求的報價書密封送至華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會議室(武漢市硚口區硚口路160號武漢城市廣場A座19層)。
八、供應商提供的報價書應包含下列內容,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正本和副本分別裝訂成冊,并密封在同一個外包封內。
報價書應按如下內容依次編制裝訂:
1、報價單(加蓋公章);
報 價 單
武漢航空港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1、根據機場快速路(馬家湖互通~機場東環線)改線工程機電工程施工監理詢價文件,我方經踏勘項目現場和研究詢價文件及相關標準、規范要求后,我方愿以(人民幣大寫): 元 (¥: ) 的總報價承擔所報項目的監理服務,并承擔相關責任。
2、一旦我方被選中,我方承諾按要求完成該項目的責任與義務。
3、我方承諾,將嚴格按照詢價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義務。
4、與本采購有關的一切正式往來信函請寄或傳真至: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函件:
供應商名稱: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簽字)
日期:
2、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如果為授權代表簽署時需要提供,并加蓋公章);
3、供應商法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掃描彩色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其他資歷證明材料及業績證明材料(含合同協議書、交工驗收證書等掃描彩色復印件),近3年無不良信用記錄承諾書(格式自擬,蓋公章);
4、主要人員(駐地監理工程師)的相關證書及業績證明材料(掃描彩色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5、技術建議書。
(1)工程概述。
(2)監理工作范圍。
(3)現場監理機構設置與人員安排。
(4)監理工作程序。
(5)監理大綱(或監理方案)和措施。
(6)本工程監理工作的重點與難點分析。
(7)對本工程建議。
九、成交方式:
對符合資格條件第四條要求并通過詢價小組評審的供應商的報價文件按詢價文件規定的評審辦法進行綜合打分,并按評審辦法規定的順序推薦成交候選人。
如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選人放棄成交的,采購人可以依次確定排序第二、第三的候選人成交也可以重新詢價。
十、供應商對本服務應報唯一和確定的價格,該價格是供應商擬提供給采購人的服務的報價。
十一、供應商在報價單中填報的價格,應包含了服務本項目的全部費用。在實施過程中,供應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費用。
十二、供應商應投入駐地監理工程師1人、機電專業監理工程師2人、監理員2人以完成本項目的監理工作(其中機電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在供應商成交后且在簽訂合同前將人員名單及相關材料報由采購人審核,本次詢價無需填報),并保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工作。
十三、支付
1、合同價款均以人民幣結算和支付。
2、支付:供應商應在施工期完成后向采購人提出支付申請,經采購人審查確定無異議后即支付合同價款的85%,在缺陷責任期結束后支付至合同價款的95%,政府審計審定后支付尾款。供應商應向采購人出具正式的稅務發票。
十四、其他要求
1、供應商應在接到成交通知書后7天內,向采購人提交履約擔保。履約擔保金采用銀行保函的形式,其金額為成交金額的10%,出具履約擔保的銀行級別:國有商業銀行或股份制銀行支行及以上,并得到上級行的授權;為取得履約擔保所需的費用,由供應商自行負責。在缺陷責任期監理服務結束后退還本項目履約擔保。
2、供應商遞交報價文件時需現場向采購代理單位華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繳納詢價文件報名及圖紙費用500元(圖紙在報名時聯系招標代理領取,發票在開標后由供應商自行在華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領取)。
十五、報名方式
有興趣參與報價的供應商在填寫下表后,于2017年7月14日17:00前將蓋公章后的報名表及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掃描件發送至采購代理機構指定郵箱1958033692@qq.com中,采購代理機構通過郵件確認報名成功。未在指定時間內發送報名表的供應商,則視為未報名參加本項目。
報名表
參加報價 項目名稱 |
機場快速路(馬家湖互通~機場東環線)改線工程機電工程施工 監理采購_______合同包 |
報價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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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代理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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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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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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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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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 (蓋公章)
日期:
十六、聯系方式
采 購 人:武漢航空港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武漢市紅旗渠路100號
郵 編:430023
聯 系 人:劉女士
電 話:027-65662971
代理單位:華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漢市硚口區硚口路160號武漢城市廣場A座19層
聯 系 人:胡先生
電 話:027-83600666轉2790
傳 真:027-83600777
二〇一七年七月
評審辦法.doc (56.00 KB)